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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房净仓”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开新局项目)

发布时间:2021-08-19     浏览:52


 

      湖南科技学院“清房净仓”工作实施方案

(资产管理处开新局项目)

   2021年是学校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房产管理职责移交资产管理处的第一个年度,为了彻底清理摸排学校所有各类房产资源的使用状况,分类制定各型房产的管理制度,腾空净化被各类杂物占用的房屋空间,协调明确与外单位的房产权利,规范学校公房、周转住房管理,特制定湖南科技学院“清房净仓”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目前房产管理的现状

房产管理原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2021年移交资产管理处管理,通过近段时间的调研,发现学校的房屋管理存在如下问题,需分类清理解决:

1.部分房产所有权与收益权分离,管理失控A区安置房一楼门面产权归属于学校,但投入使用前的房屋建设、门面装修等投资由科隆公司承担,2015年起该类门面房产由科隆公司对外出租,至今就如何明确学校房屋权利与收益没有开展协商,房产管理失控,所有权与收益权、管理权分离。

2.部分教工宿舍被校外人员长期居住,清理困难。桂圆新村6套职工住房及部分南区教工宿舍长期被校外人员居住占用,另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几年后,依然长期占用周转用房,需要针对各类情况逐户上门登记,摸准具体历史原因后,制定可行的清理办法,克服一切困难理顺教工宿舍房屋管理。

3.部分房屋空间被杂物烂料占用,净化量大。桃园宿舍一楼四个仓库及老锅炉房、其他教学楼栋内大量的房屋被历年报废杂物烂料堆砌占用,需要搬离净化,移交有关单位使用。

4.部分专业用房被违规对外经营,秩序混乱。逸夫楼、美术楼、综合信息楼ABCD栋、创新创业中心等教学、管理专业用房部分空间,被违规批准对外开展营利性活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教学管理秩序。

5.部分办公用房被超面积使用,监管缺位。根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湘机发 710 号)、《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 2018-2020 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湘财资[2017]13 号)和《湖南科技学院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配置标准与管理规定》,部分教授、博士、机关干部、教研室、学工活动等存在超面积使用办公场地的情况,需要摸排整顿。

二、“清房净仓”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1.精准摸排,汇总分析。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全校的房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现场摸排,逐一造册登记,重点就教工宿舍被校外人员长期居住、部分专业用房被违规对外经营、少部分办公用房被超面积使用、大量房屋空间被杂物烂料占用等情况进行精准摸排。根据摸排情况,分类汇总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学校集体研究。将此项工作作为资产管理处开新局项目重点实施。

2.纪检牵头,集中整改。针对超面积使用办公场地的情况,在资产管理处将情况摸排上来后,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集中整改。

3.部门协同,顺利移交。根据校外人员占用教工宿舍的历史原因分析,依据人员归属关系,将清理校外人员占用房屋的任务分派到各相关部门开展细致的思想工作,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具体的工作方案(另行制定),及时断水断电断气,督促校外人员尽快腾房。高层次引进人才所长期占用的周转房经评估后,督促及时缴纳评估确定的房屋价款,或者要求限时腾房。争取顺利移交有关占用的宿舍。

4.搬运清理,调配使用。对桃园宿舍一楼四个仓库、老锅炉房、其他教学楼栋内大量的房屋被历年报废杂物烂料堆砌占用情况,由资产管理处组织搬运清理,移交有关单位调配使用。

5.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湖南科技学院房产管理实施办法,明晰产权,提高资源效益,挖掘空间利用效率,严格按照规定的面积使用办公场地,规范房产管理,开创房产管理新局面,新气象

三、时间进度安排

根据工作量大小及解决问题的复杂程度,拟定如下工作进度:

1.A区安置房一楼门面房产管理失控,所有权与收益权、管理权分离2021年底与科隆公司就主要问题协商,达成初步意见;

2.较多教工宿舍被校外人员长期居住问题,根据矛盾的复杂程度,先易后难,2021年底将容易处理的房屋先处理到位,复杂问题争取在2022年底前完成;

3.大量房屋空间被杂物烂料占用,在2021年7月底前清理到位;

4.部分专业用房被违规对外经营5月底前各部门自查上报,7月底前整顿到位;

5.少部分办公用房被超面积使用5月底前各部门自查上报,7月底前整顿到位。

                                     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11日